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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8-10-17 14:51:03 来源: 作者:
签约前,家装工程预算24万元;工程中,装修公司再加价10万元。拒绝支付则工程停工,同意加价又倍感“哑巴吃黄连”,上海于女士几个月前包工包料把店面交给装修公司,结果却陷入“骑虎难下”的境地,而这背后正是家装公司的常用加价套路在“作祟”。
“本来是想图个省心,结果变得更加糟心。”于女士几个月前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一家看起来“颇为正规”的装修公司,在经过测量、设计之后,装修公司给出24万元的预算报价。于女士认为前期服务“很贴心”的这家公司“性价比相当高”,于是便签下了装修合同。
按照合同约定,签订合同之时于女士就支付了工程造价总额60%的首期款,又在水电工完成之后即木工施工之前,支付了30%的二期款。在收到约20万元工程款后,装修公司就开始计算加价,其中就涉及使用的材料品牌变更产生的差价、预算中漏算关键施工项目需额外增补等情况。
于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。王先生前段时间也通过熟人介绍,找到一家有十几年经营历史、全国连锁的大型装修公司,“尽管工艺和管理上确实非常好,但支付完80%工程款后还是有中途加价,增加的项目里就存在设计中明明就有,但预算中明显漏算的条目。”
长期从事家装行业的齐经理表示,因为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会存在提出调整变更的情况,一般来说装修公司都是先给一个预估价格,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项加价。
但往往业主感到不满的,都是因为装修公司故意在预算阶段用“小伎俩”压低报价吸引签约,使得最终工程款远超预算所致,其中就包括以下几种情况:
——故意漏报、少报项目。装修报价单刻意遗漏必备项目。王先生家阳台必须实施的“现浇混凝土”项目在预算单中计价为零,装修公司表示“漏报”需另算,“这个单项工程他们要价3800元,但我另找的工程队一看就表示成本不过1500元。漏报是一方面,趁机要高价就让人不得不怀疑‘遗漏’是故意为之了。”
——模糊主材参数故意压低单项价格。虽然写明了所需材料的品类和数量,但却不标明品牌和规格。于女士说装修队加价理由中就包括,用合同里的价格买不到高质量的材料,“想要保障装修质量,就必须额外掏钱。”
——材料和施工工艺含混报价。把涉及多个分项的工程项目混在一起计价,或说明不够详细,为增项和变更埋下“伏笔”。于女士说,如水电工程在预算单中是一个笼统的大项,但是施工过程中装修队总是提出估算不准,需要增加各种费用,“那为何不在一开始就算得细一点呢?”
“最令我感到不解的是合同中的一条‘提醒’。”王先生说,装修公司表示为了保护知识产权,不能提前把具体的图纸和报价单给业主,他只在签约现场才拿到具体的预算单,但囿于自己不了解装修,只能选择“大致翻阅”就下笔签约了,“总觉得自己是被低价诱惑进来,一步步被套牢了。”
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周时兵律师认为,家装的实际施工与提前预估相比存在变量,后期根据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多退少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。但不少装修公司利用这一点,在商业行为上失范,故意用“低价”吸引消费者,后续再加价“回血”,从而让消费者产生了一种上当受骗感。
“一方面,合同预算单中一定要写明所用材料的规格、数量、品牌与标准,业主可以从邻里了解装修价格的大致行情,避免被低价蒙骗;另一方面,当因增项产生加价时,业主一定要逐项核实并签订书面的签证单,这对工程款的最终结算及一旦出现纠纷时的权益保护都有重要意义。”周时兵说。